學年及學期的計算日期範圍  

(一)學年:每年的8月1日(含)起至隔年的7月31日(含)止。

(二)第1學期:每年的8月1日(含)起至隔年的1月31日(含)止。

(三)第2學期:每年的2月1日(含)起至7月31日(含)止。

 

碩士班在學生  

(1)本區說明事項未竟事宜之處,以研究生手冊所載規定或所務會議決議為準。(2)依本校規定,網頁所提供下載文件檔案格式,為ODF或PDF格式,若需要其他格式檔案,請E-mail至gise@ntnu.edu.tw,所辦人員會提供給您。

用途

規定大綱

表格下載

🚩 申請本所專任教師同意指導碩士論文

(1)碩士班學生至遲於第一學年(一年級結束前) ,需決定論文指導教授。(2)指導教授至少有一位為本所專任教師擔任。(3)擬更換指導教授所需程序,請洽所辦人員。

🚩 申請抵免科學科目課程學分

本所規定修習之「科學科目」,指的是研究所所開的科學課程。跨科選修,才能下修大學部課程,並可抵免科學科目至多三分之二的學分,但不列入畢業學分。所剩之學分,仍需選修研究所之科學課程。

🚩 申請抵免畢業總學分數

依本所規定,至多得抵免修習四分之一學分數。

🚩 申請碩士論文計畫書(前三章)發表

(1)碩士論文計畫書發表與學位考試時間須至少間隔3個月。(2)請依每學期所辦人員E-mail通知同學,先辦理次一學期擬發表登記,登記期限以E-mail通知所載日期為準,未登記同學則不予安排於次一學期發表。

🚩 申請碩士學位考試(口試)

(1)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期限,第1學期於11月底前,第2學期於5月底前。(2)擬提前申請學位考試,並於11月或5月前辦理離校者,所需程序請洽所辦人員。(3)本所修業辦法所規定之畢業要求,同學向所辦公室申請學位考試時均需完成並取得證明文件,所辦公室才能受理申請。(4)學位口試時所用表格,由所辦人員另行提供。

博士班在學生  

(1)本區說明事項未竟事宜之處,以研究生手冊所載規定或所務會議決議為準。(2)依本校規定,網頁所提供下載文件檔案格式,為ODF或PDF格式,若需要其他格式檔案,請E-mail至gise@ntnu.edu.tw,所辦人員會提供給您。

用途

規定大綱

表格下載

🚩 召開課業指導委員會

博士班學生至遲於第一學年(一年級結束前) ,召開課業指導委員會。

🚩 申請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

請同學詳閱研究生手冊所載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之規定。

🚩 申請本所專任教師同意指導博士論文

(1)博士班學生至遲於第二學年(二年級結束前) ,需決定論文指導教授。(2)指導教授至少有一位為本所專任教師擔任。(3)擬更換指導教授所需程序,請洽所辦人員。

🚩 申請博士論文計畫書(前三章)發表

(1)博士論文計畫書發表與學位考試時間須至少間隔5個月。(2)休學期間得辦理博士論文計畫書發表。

🚩 申請抵免科學科目課程學分

本所規定修習之「科學科目」,指的是研究所所開的科學課程。跨科選修,才能下修大學部課程,並可抵免科學科目至多三分之二的學分,但不列入畢業學分。所剩之學分,仍需選修研究所之科學課程。

🚩 申請抵免畢業總學分數

依本所規定,至多得抵免修習四分之一學分數。

🚩 申請博士學位考試(口試)

(1)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期限,第1學期於11月底前,第2學期於5月底前。(2)擬提前申請學位考試,並於11月或5月前辦理離校者,所需程序請洽所辦人員。(3)本所修業辦法所規定之畢業要求,同學向所辦公室申請學位考試時均需完成並取得證明文件,所辦公室才能受理申請。(4)學位口試時所用表格,由所辦人員另行提供。